7月28日,萊西市人民法院聯合海陽市人民法院,在公證人員監督公證下,共同騰退一處法拍房,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王某將家中積蓄借給劉某,并收取一定利息,兩人相關賬戶來往“流水”達數百萬元。2018年2月21日,經雙方確認,劉某尚欠王某120萬元,劉某當場給王某出具借條。因劉某一直未還借款,后王某訴至法院。
庭審中,被告劉某辯稱,該款是王某的投資款,并非借款,其出具借條僅是為解決王某的家庭矛盾,并非真正的借款意思表示,銀行“流水”是正常商業往來,并非還款,故其不欠王某任何款項。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劉某關于出具借條系為解決王某家庭矛盾的說法缺乏事實依據,根據其工作性質、年齡、社會閱歷均應知道出具該借條的后果,結合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可以印證劉某尚欠王某120萬元本金的事實。據此,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某償還原告王某借款120萬元及相應利息。
判決生效后,劉某仍未履行法律義務。2020年9月3日,王某又來到法院,對此案申請強制執行。根據王某提供的財產線索,萊西法院委托海陽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劉某名下位于海陽的一處住宅,并依法啟動網絡司法拍賣程序。房產拍賣成交后,萊西法院多次通知劉某自行搬離該房屋,但劉某刻意躲避。萊西法院依法發布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劉某及其他人員限期搬離房屋。期間,執行干警多次聯系劉某,但其拒不騰出房屋。
為維護司法權威和公信力,萊西法院研究制定了強制騰退房屋行動方案,將此案作為破解執行難和為民辦實事的典型案件,一方面由執行干警以短信、微信方式對劉某進行攻心戰,另一方面聯系房屋所在地法院、物業公司形成合力,督促劉某騰出房屋。
7月28日上午9時,萊西法院9名執行干警奔赴海陽強制騰退房屋。在海陽法院協助下,現場騰退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著。盡管劉某始終未露面,但在公證處人員全程監督公證下,執行人員、申請執行人、物業公司對屋內物品逐一清點登記,然后統一轉運至指定存放地點。最后,買受人檢查驗收后,從法官手中接過房屋鑰匙,臉上露出了笑容。
“勝訴有時并不意味著案結事了,債權人要有風險意識,在民事活動中,以抵押、擔保等有效途徑防控交易風險。在勝訴之后,主動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和下落,才能最大程度、及時有效地追回損失?!眻绦蟹ü俦硎?。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 記者 劉瑞東 實習記者 劉曉陽 通訊員 張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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