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重點體現了與食品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銜接。近日,為加大對《條例》的宣傳貫徹力度,加強轄區肉品質量安全監管,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中隊深入轄區屠宰場、養殖場、專業合作社、豬肉經營場所等發放宣傳材料200余份,進一步提高了動物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意識。
修訂后的《條例》,加大了對生豬屠宰活動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未經定點而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出廠肉品沒有經過肉品品質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拒不履行問題生豬產品召回義務和報告義務的,在生豬屠宰環節和生豬產品生產環節中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等行為,均將受到嚴厲處罰。其中,私屠濫宰貨值不足1萬元的,最低罰款5萬元。同時,對于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下一步,即墨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在設立有獎舉報電話的基礎上,擴大巡查范圍,加大檢查頻次及力度,對私屠濫宰違法行為依照新《條例》規定予以嚴厲查處,形成“處罰一個,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效應,從源頭控制未經檢驗檢疫的肉品流入市場和餐桌,確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門國鋒 實習記者 陳鑫 通訊員 祁志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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