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尚靜)近日,申請人馬某將一面錦旗送到平度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盧鵬的手中,感謝其近一個月以來一路奔波為她討回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
據了解,2009年7月15日至2018年10月20日,馬某就職于平度某公司。期間,該公司未按規定為馬某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工傷三險),且在馬某多次提出補繳請求后仍拒不繳納。2020年,該公司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無奈,馬某向平度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反映此事。2020年9月4日,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限期補繳馬某在2009年至2018年的社會保險費12萬余元。
因該公司一直未履行該行政處理決定,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平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4月15日,平度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為了要回這筆基本社會保障費用,馬某奔波10余年已身心俱疲。平度法院執行法官初步審查案件后,立即著手向該公司送達相關執行手續,并第一時間聯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其到平度法院執行局協助調查,但其一直以在外地或其他理由未到庭。執行法官聯系該公司副總經理,向其痛陳利弊。該副總經理表示,若其法定代表人回到該公司,將第一時間聯系執行法官。
因遲遲未收到該公司回復,執行法官給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打電話做其工作:“在企業信息面向全社會公開的今天,拒不執行留下失信痕跡,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社會保險費是給予馬某最基本的保障,如不繳納,將會影響馬某的正常生活?!币环f服教育,該公司最終同意補繳馬某的社會保險費。在與馬某及該公司溝通過程中,執行法官得知,除已申請執行的社會保險費之外,該公司尚未繳納醫療保險。對此,馬某欲再次選擇維權之路。執行法官當即做該公司負責人的工作,希望該公司能一次性繳納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這樣既可以減少該公司訴累,也可以避免二次訴訟給該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減少該公司的損失。最終,該公司負責人同意補繳馬某的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
近日,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該公司財務人員和馬某到平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及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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