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門印發《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規定》 ©原創 2021-07-13 17:07 0 工信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發布關于印發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規定的通知。通知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網絡產品安全漏洞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非法收集、出售、發布網絡產品安全漏洞信息;明知他人利用網絡產品安全漏洞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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