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張淦)近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公開開庭審理鄧某等21名被告人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實施詐騙一案。
據了解,2019年7月,鄧某成立一家文化傳媒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后鄧某在公司中設立多個直播團隊,每個團隊由一名組長、一名主播和若干名經紀人組成,組長負責每個團隊的工作安排,主播負責在各直播平臺進行網絡直播并配合組長和經紀人的工作。其運作模式為組長和經紀人假借主播身份,使用主播的照片作為頭像,進入各大交友軟件交友,隨后添加為微信好友進行聊天,將其誘騙至直播間內觀看直播,組長和經紀人再冒充主播與被害人聊天要求充值打賞或幫助贏得直播間的PK,同時利用水軍賬號在直播間營造氛圍。鄧某與各組組長、主播和經紀人按照事先約定好的比例將打賞金額進行分成。鄧某共騙取渠某等26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52萬余元。
該案將擇期宣判。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警惕利用直播平臺實施網絡交友詐騙!網絡空間人員龐雜,信息內容真偽難辨,不要輕信“網絡熟人”花言巧語。在對方提出給付財物要求時,更要提高防范意識。在觀看網絡直播時,不要輕信所謂的“免費升級”“低價禮物”“低價金幣”等信息,也不要沖動消費,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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