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海鮮的小伙伴注意啦!??!5月1日12時,休漁期正式開始!
今天上午,青島召開全市伏季休漁暨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落實2021年度伏季休漁管理和漁業安全生產工作。
會議指出,伏季休漁是養護漁業資源、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要落實“政府領導、部門監督、屬地管理”的休漁管理要求,重點突出“屬地化管理”。各級部門要嚴格執行伏季休漁管理各項制度,從嚴抓好船籍港休漁管理,及早部署、提前行動,確保5月1日12時前全部回港休漁。
同時,會議強調,伏季休漁不僅僅是漁業部門的職責,還需要市場監管、公安、城管、商務、交通運輸以及海警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市海洋發展局要牽頭組織建立休漁期聯合監管工作協調機制,抓好工作落實。要嚴守漁業安全生產紅線,從源頭抓起,加大執法力度,對只顧生產不顧船員安危的船東、船長,依法從重從嚴處罰。同時,繼續強化隱患排查和涉外漁船管控,持續對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進行清理取締。
記者了解到,此前,農業農村部曾發布《農業農村部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決定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進行調整完善,對渤海、黃海、東海及北緯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灣)海域作出了休漁規定。
通告顯示:
1.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
2.北緯35度至26度30分之間的黃海和東海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
3.小型張網漁船從5月1日12時起休漁,時間不少于三個月,休漁結束時間由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確定,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4.通告表示,釣具漁船應當嚴格執行漁船進出港報告制度,嚴禁違反捕撈許可證關于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捕撈,實行漁獲物定點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漁獲物監督檢查機制。
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