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為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落實,提高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責任意識,鞏固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質量,根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文件要求,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和《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精神,結合青島市實際,將從今年5月1日起對房屋建筑工程質量實施終身責任制管理辦法。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實行終身責任制是為了提高參建各方質量責任意識,尤其是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強化質量責任追究,保證房屋建筑工程建設質量。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明確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相關責任人員,因工程建設期內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參與的工程項目發生質量事故、或交付使用后工程的房屋建筑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出現質量事故以及嚴重質量問題的,均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相應的終身責任。
據悉,依據《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結合近期青島市下發的《關于深化施工圖審查改革的通知》,建筑工程責任主體單位應明確為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下簡稱“五方主體”。據介紹,房屋建筑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現行采用建立《質量責任信息檔案》、《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設立永久性責任標牌的方式。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負主要責任。各責任主體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從事工程建設活動,及時填報“兩書一檔”,并對真實性負責。對于新辦理施工許可(含二次裝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五方主體的法定代表人應當簽署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明確本單位在該工程的項目負責人;經授權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工程建設過程中,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當再次簽署兩書,并提交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二次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設置永久性責任標牌。對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發生質量事故和嚴重質量問題的,依據工程質量責任信息,嚴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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