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中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經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查,中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安全生產條件核查不合格,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該單位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魯建罰告字〔2021〕4號),該單位于2021年1月20日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陳述、申辯。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對中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魯JZ安許證字〔2015〕021446)30日的行政處罰。處罰期限自該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收繳之日起計算。
據了解,《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滿前10個工作日,該單位應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發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接受安全生產條件復核。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山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于2005年03月18日在青島市市南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公路、市政、水利水電、礦山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建設等。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海風 青島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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