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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出臺意見加強法治鄉村建設,13項任務提升鄉村依法治理水平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7日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日前印發《青島市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著力推進鄉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導農村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為弘揚法治精神、建設法治青島、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堅實基礎。到2022年,努力實現我市涉農法規規章和配套制度更加完備,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層執法質量明顯提高,鄉村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具有時代特征、符合青島實際、農村基層群眾總體滿意的法治鄉村建設格局基本形成。

    《意見》提出13項主要任務,明確了各項任務的責任單位。包括:加強涉農領域制度建設工作。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涉農領域制度建設,重點就維護農民權益、規范市場運行、農業支持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制度建設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推動作用;規范涉農行政執法行為。規范農村基層行政執法工作,嚴格按照法定職責和權限執法。全面實行涉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涉農重點領域執法和執法監督檢查。加大農資生產經營、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村資源利用、農村環境污染等重點領域執法力度;規范鄉村小微權力運行。開展農村基層微腐敗整治,推進對鎮(街道)、村(社區)的巡察工作,嚴厲查處惠農補貼、集體資產管理、土地征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編制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定違反小微權力規范運行責任追究具體辦法;完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山東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加大對農村公共法律服務措施和保障力度。補充司法所工作力量,提升司法所服務法治鄉村建設工作能力,改善提升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質量。此外,《意見》還提出,加大農村普法宣傳力度,依法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健全鄉村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機制,深化平安鄉村建設,加強農村公共安全監管,加快“數字法治鄉村”建設,深化法治鄉村示范建設,推進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鄉村治理模式等。

    《意見》明確要求,落實區(市)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行鎮(街道)法治委員會工作機制,落實我市《關于全面推進鎮街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試行司法所長列席鎮(街道)黨政聯席會議。健全鎮(街道)黨委政府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協議合法性審查機制和法律顧問制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法治鄉村建設納入法治建設總體規劃。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經費保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正常增長機制。(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通訊員 徐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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