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發布我省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企業備案名單,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全省備案企業1618家,其中青島市備案企業1312家,數量居全省首位。
無船承運業務是我國國際海運市場的重要業務之一,具有量大、面廣、涉及企業多的特點。2019年5月,我省無船承運業務實施備案制以來,減輕了企業審批壓力,更大激發了市場活力。市交通運輸局以國家放寬無船承運行業準入的利好政策積極培育和引導市場,在推進部、省水運政務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的基礎上,著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務服務環境,暢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積極回應廣大企業和社會查詢備案企業名單的需求,及時提醒企業經營須防范的法律風險,以四項“貼士”、7條“導航”式服務,促進無船承運企業健康發展。
四項“貼士”:
一、關于業務備案。無船承運企業應當在經營活動開始后15日內備案,終止經營活動后15日內備案。按照山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變更我省國際船舶運輸及內地與港澳間海上運輸相關業務備案辦理平臺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從事(或終止)無船承運業務等備案事項辦理平臺由山東省港航業務管理平臺調整至“交通運輸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二、關于運價備案。無船承運業務備案通過后,依據《關于公布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運價備案實施辦法的公告》,企業須登陸“上海航運交易所”網站進行運價備案。
三、關于備案查詢。查詢2021年1月31日之前備案的無船承運企業名單,可登錄山東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在發布的山東省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企業備案名單中查詢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及備案時間;查詢2021年1月31日之后備案通過的企業,可登錄交通運輸部網站,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查詢。
四、關于風險提示。中國船舶代理及無船承運人協會發布上海海事法院《司法建議書》,提示上海海事法院在審理的多起涉及無船承運人的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件中發現,部分無船承運人因法律意識不強、操作不規范等原因,致使其自身面臨了較大法律風險。為此,提示我市廣大無船承運企業及時關注《司法建議書》所涉及相關問題,切實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管控能力,避免合同糾紛案件的產生。
7條導航:
1.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無船承運業務名單公示 《山東省無船承運業務經營企業備案名單》(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網址:http://jtt.shandong.gov.cn/art/2021/2/1/art_100498_10286561.html?xxgkhide=1)
2.青島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變更無船承運等業務備案辦理平臺的通知(網址:http://qdjt.qingdao.gov.cn/n28356058/n32562284/n32562304/200915165105427828.html)
3.交通運輸部 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wtis.mot.gov.cn/syportalapply/login)
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關于國際船舶運輸及內地與港澳間海上運輸業務相關審批備案事項的通知》(http://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748.html)5.交通運輸部 《關于公布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運價備案實施辦法的公告》(網址:http://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006/t20200623_3314001.html)
6.上海航運交易所 運價備案導航(網址:https://www.sse.net.cn/servicesintro/fillingnav)
7.中國船舶代理及無船承運人協會 上海海事法院有關無船承運人的司法建議(網址:
http://www.casa.org.cn/backend/infoview.jsp?infoID=400002444)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于倢 (通訊員 張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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