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陸佳慧 通訊員 周欣 鄒升升
記者從青島市城管執法部門獲悉,自8月1日起,全市“門店建筑立面清理整治集中行動”全面啟動,青島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加大對市管“八路一線”( 中山路、延安三路、山東路、南京路、福州路、香港路、東海路、東西快速路和沿海一線)區域的巡查力度,對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并加強日常管理,確保清理整治行動見實效。昨日,城管執法人員拆除違法戶外廣告4處,面積達260余平方米。
執法人員拆除廣告
日前,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市北區山東路136號網點二層有4處新增廣告設施。經查,該廣告設施為某商城及租賃業戶無證擅自設置,其中3處為貼膜式宣傳廣告,1處為底板式招商廣告,四處廣告面積達260余平方米,遮擋了窗體和樓體,改變了建筑立面原貌,違反了戶外廣告設置法規和規范,應當依法拆除。直屬大隊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雖經執法人員多次督促,相關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為維護戶外廣告的管理秩序,直屬大隊組織施工單位勘查違法廣告拆除現場,8月5日凌晨4時,執法人員組織施工隊伍和設施設備抵達現場,利用既不擾民,也不影響商戶經營的時段,對4處違法戶外廣告設施實施拆除,并與上午9時全部拆除完畢。
直屬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在全市“門店建筑立面清理整治集中行動”期間,市區兩級城管執法部門將加大對違法設置戶外廣告、門頭牌匾等的整治力度,對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進行堅決拆除,維護戶外廣告的管理秩序。同時也希望相關經營業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積極配合“門店建筑立面清理整治集中行動”,主動開展自查自改,對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門頭牌匾等自行整改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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