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膠州市組織轄區12個鎮街黨委主要負責人采用專題報告與書面報告相結合的方式,向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專題述職,有力促進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向深入。
以組織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為發力點
抓牢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態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地方法治建設的水平。膠州市在開展依法治市工作過程中,牢牢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為工作開展奠定基礎。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確保述法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出臺《膠州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將各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膠州市委、市政府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納入其中,為黨政主要負責人向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述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明確述法內容,確保述法報告反映履職情況。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重點結合法治膠州建設決策部署,結合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本地區、本部門法治建設突出問題,重點報告職責履行情況、存在的問題不足,為自己做個深度的法治體檢,并明確改進提高的目標和可行的措施。
三是堅持統籌推進,述法工作有序推開。按照“書面述法全覆蓋、會場述法作表率”的思路,采取“預審+現場點評”的方式開展述法,選取部分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向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現場述法,其余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以報告的形式由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書面審議,使黨政主要負責人把思想認識放首位,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把第一責任扛起來。
以開展法治建設督察為硬手段
做實做細履職盡責“后半篇文章”
定期開展法治督察,是推動決策落實、效率提升的重要手段。膠州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聚焦法治建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根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開展督察,務求督察實效。
一是堅持法治督察有重點。既全面梳理鎮街法治建設工作,也注重關鍵環節,緊緊圍繞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七五普法規劃貫徹落實情況、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提交審議前全部履行合法性審查程序等情況開展督察,真正把存在的問題督察出來,把典型經驗、亮點工作推廣出去。
二是注重以督促進有效率。以督察促落實,進一步壓緊壓實黨政領導干部抓法治建設的責任,推動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決策部署落地見效。采取各單位自查、實地查看、座談交流、查閱檔案等多種方式開展督察,做到督察精細化、精準化,提升督察效率性。
三是錨定問題整改有成效。制定《鎮(街道)法治建設督察評分表》,各鎮街可以對標對表進行自我問題查擺。督察組按照《鎮(街道)法治建設督察評分表》進行賦分,鎮街可對照評分情況進行整改,做到有的放矢。督察結束后,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及時向各鎮、街道反饋督察結果,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確保督察工作取得實效。
以縱深推進鎮街法治政府建設為著重點
打準打通法治建設“最后一公里”
隨著具體行政管理權限的“下沉”,鎮街一級的行政“風險”越來越大。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部署,膠州市充分發揮新司法行政體制優勢,利用鎮街司法所專業力量,扎實推進鎮街法治政府建設。2019年8月,試點開展鎮街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工作。2020年4月,率先在膠州市12個鎮街全面推行鎮街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打通了法治政府建設的“神經末梢”,在全省率先實現法治政府建設全貫通。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將膠州市12個鎮(街道)全部納入法治建設,成立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全面依法治鎮(街道)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鎮街黨(工)委的議事協調機構,全面落實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研究解決推進全面依法治鎮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大問題。
二是創新體制機制,務求制度好用管用。創新建立了“三聯一群”工作機制,即司法行政機關干部聯所制度、膠州市政府法律顧問聯所制度、重大疑難問題聯辦制度、重大疑難問題指導群,不斷充實基層法治審查力量,推動鎮街層面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增強法治觀念、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和鎮街決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做好典型培樹,推進鎮街法治建設水平整體提升。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在市、縣(區、市)政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培樹法治政府建設典型的方案》的通知,膠州市積極組織各鎮街做好典型培樹工作,要求各鎮街按照對標自查、整改推進、整體提升的工作步驟開展工作,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采取定期調度的方式,推動各鎮(街道)抓好《鄉鎮(街道)法治建設標準指引》的貫徹落實,以提高膠州市典型培樹工作質效。膠州市將以開展典型培樹活動為契機,引導各鎮街在法治建設中主動對標、爭先進位,掀起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王貴周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