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3號開始,我市陸續啟動28個產權型人才住房項目的公開配售工作,共涉及房源8520套,為歷年來房源最多的一批。其中,市北區589套,涉及5個項目。
房源情況
各項目看房地點和咨詢電話
1. 華能郡府項目
看房地點:宣化路79號華能郡府售樓處
咨詢電話:0532-85521056、85561297
2. 萬科新都會1907項目
看房地點:臺柳路312號新都會1907項目客服辦公室
咨詢電話:0532-88257555
3. 碧桂園云著項目
看房地點:鞍山一路21號碧桂園云著售樓處
咨詢電話:0532-88647777
4.碧桂園云境項目
看房地點:金華支路14號碧桂園云境售樓處
咨詢電話:0532-86489999
5.遠洋萬和城項目
看房地點:遼陽西路366號遠洋萬和城售樓處
咨詢電話:0532-66995577
配售范圍
此次公開配售房源面向市北區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含駐地中央、省屬單位)、行政機關以及駐區醫院和學校引進的各類人才。
用人單位區劃一般按照單位工商注冊地劃分,企業工商注冊地與納稅地不一致的,按照企業所得稅納稅地為準。中央、省駐青單位以及醫院、學校有多個地址的,以各自實際辦公地為準。駐地總部經濟主體機構有分支機構的,以各自實際辦公地為準。青島市人力資源機構派遣制人員在市北區實際工作的,隨用工單位進行申報。
市北區的人才,可申請參加市北區項目的配售,也可同時申請參加高新區項目的配售。
配售對象
(一)具有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或在青島市創新創業并做出貢獻的各類全職人才;
(二)已在青島市落戶并與市北區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配售條件
(一)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島市無住房且5年內無商品住房交易記錄。
(二)全職工作人才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市北區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并按規定在青島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中央、省駐青單位引進的人才應至少在青島市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2.國內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人才需具備統招全日制???、本科學歷;研究生層次人才需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高級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高級管理人才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平均納稅總額應達到4萬元以上;創業類人才應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所創辦企業一次性投資額(本人)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青島市員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青島市有效工作居留證件。
(三)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屬于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萍耙陨蠈W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2.具有青島市戶籍;
3.已與市北區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四)上述各類人才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島市有住房或5年內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含因離婚、繼承、出售、贈與、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債務等原因的房產轉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島市范圍內享受過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補貼(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質的頂尖人才安家費、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博士后安家補貼、技能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和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等),或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產權型人才住房、青島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
人才住房申請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間無違約情況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產權型人才住房,并承諾在購房網簽前辦理退租手續。夫妻雙方均符合分配條件的,只能申請租住或購買一套人才住房。
(五)人才在青島市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保時間截至12月3日,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申請登記結束之日。
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請登記、單位初審、評分排序、補正復核、查重公示、選房公告、輪候選房等流程進行。
(一)申請登記
1、單位申請。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為單位集中注冊時間,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http://rcgy.qdzfbz.com),按要求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經營地址證明承諾、納稅地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并錄入本單位人才名單。
2、個人申請。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圍及條件的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申請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二)單位初審
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在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在2020年12月27日前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申請。
(三)評分排序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8日,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申請人戶籍、婚姻、人才資格、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納稅以及住房補貼享受等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更新排序名單。
(四)補正復核
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請人,限期5個工作日內(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相關部門于2021年2月1日前完成復核。
(五)查重公示
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4日,市北區房產管理一處、市北區房產管理二處根據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通過系統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根據房源數量確定入圍排序名單,市北區人才住房建設和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市北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
(六)選房公告
市北區房產管理一處、市北區房產管理二處將于2021年2月20日在市北政務網發布選房公告。公告內容包含選房人員名單、選房順序、選房時間、選房地點等相關內容。
(七)輪候選房
2021年2月22日開始,申請人持相關身份證明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規定的地點輪候選房。
相關責任
(一)人才住房申請采取誠信申報方式,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填報申請信息,并對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對弄虛作假騙取配租配售資格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納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人才住房管理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市北區人才住房建設和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北區城市建設更新局、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北區房產管理一處、市北區房產管理二處)為登記、審核、配售唯一合法機構,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請須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請各類人才不要通過中介機構申請以避免受騙上當。
(四)市北區人才住房咨詢電話
1.人才資格咨詢電話:0532-58771892
2.人才住房建設咨詢電話:0532-66952783
3.人才住房配售咨詢電話:0532-83838622、83721367
來源:青島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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