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預報預警組《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建議書》
結合最新研判情況
按照《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
青島市決定于2020年12月5日14時00分
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于2020年12月6日14時00分
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
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包括: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納入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停限產、限排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采取應急減排措施。
二、揚塵污染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未納入保障類減排清單的施工工地(應急、搶險、救災工程、地下工程除外)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在正常保潔基礎上,每日增加城市主干道機掃(濕掃或洗掃)或灑水作業1次,每日增加施工工地進出口周邊市政管轄道路機掃(濕掃或洗掃)或灑水作業共2次(結冰期等特殊氣象情況除外);施工工地范圍內進出道路清掃、灑水等保潔作業頻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業面灑水抑塵作業頻次每日增加4次。重點用車企業車輛出入口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以上。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城區內可采取柴油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限制通行的措施。
三、公眾防護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提醒廣大市民采取防護性措施;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青島市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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