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見義勇為,不料救人不成反賠性命,原本關系一直不錯的鄰居打起了人命官司。
據了解,劉某與劉某某是萊西某村村民,又是左右鄰居,和睦相處數十載。2019年11月10日上午,劉某的妻子王某一直聯系不上獨自在家的丈夫,便電話聯系鄰居劉某某的妻子耿某,請她幫忙查看劉某是否在家。耿某多番尋找,最終發現劉某躺在自家地瓜窖中一動不動。耿某立即喊來丈夫,并出門聯系其他村民幫忙。等耿某返回時,看到丈夫也倒在地瓜窖中,同樣不省人事。隨后趕來的同村村民找來兩臺電風扇,通風換氣一段時間后合力將二人拉出,送醫搶救后已是回天乏術。后劉某某被授予“萊西市見義勇為模范”稱號。
平靜的日子徹底被打破,兩家人在同一天失去了家中的頂梁柱。事發后,王某一家向耿某一家支付了1萬元,以彌補因劉某某死亡而對耿某一家造成的虧欠,但1萬元根本無法填補丈夫喪生帶來的喪葬費等損失,于是耿某和子女將劉某的配偶王某及其子女訴至萊西市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補償款10萬余元。為最大限度減輕雙方悲痛,化干戈為玉帛,承辦法官想方設法為雙方調解,但雙方未能就補償數額達成一致。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某發現劉某倒在地瓜窖中,不顧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實施救助,其行為符合見義勇為的基本特征,體現了中華民族助人為樂、危難相助的傳統美德,應當予以弘揚。劉某某因地瓜窖中二氧化碳中毒死亡,沒有侵權人,其直接施救對象是劉某,劉某屬于本案中的受益人,雖然劉某沒有被施救成功,但劉某某為了保護他人的民事權益盡了最大努力,亦因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即使最終未能避免損害的發生,也不妨礙其補償權的成立。法院經綜合考量,酌定補償款數額為3萬元。
一審判決后,耿某一家不服,欲提起上訴。為此,承辦法官多次聯系當事人,希望兩家人能向前看,盡快從失去親人的悲痛中走出來,相互理解,并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照顧。因王某一家原本就不富裕,失去了家中的頂梁柱更是雪上加霜,雖然能切身體會到耿某的哀痛,也真誠地想為見義勇為的劉某某盡一份力,但現實條件讓她無能為力。好在耿某也是通情達理的人,知道王某不是說謊,便同意了法官的調解意見,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近日,王某向耿某一次性支付了補償金。
□法官寄語
見義勇為者是和平年代的英雄。他們身上集中展現出了關愛他人、心系社會的赤子情懷和臨危不懼、舍生取義的英雄氣概,值得我們每個人敬佩和學習。為了不讓見義勇為者流血又流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三條賦予見義勇為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和補償權。但須知法律并不是解決紛爭的唯一途徑,希望見義勇為的精神不要在時代洪流中被稀釋,希望所有的平民英雄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
同時也提醒大家,在進入密閉空間時,一定要保持警惕,特別是入冬以后,秋收冬藏的地窖、煤炭取暖的房間,都要做好防范措施,謹防意外的發生。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劉瑞東 通訊員 王濤 譚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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