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即墨區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未按規定開設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經責令后拒不整改被即墨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給予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頂額處罰。該“罰單”是2020年5月1日《支付條例》施行以來,青島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開具的首張“頂額罰單”。
為避免出現用人單位挪用本應用于發放工資的款項用于支付其他工程費用,從而導致欠薪,《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明確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建設單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單獨撥付到該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通過該賬戶直接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如果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出現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省農民工工資支付平臺將第一時間發送“紅色預警”給相關主管部門,實現對農民工工資發放全過程的有效監管。
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未依法開設或使用工資專戶經責令后逾期不改正的,將被處5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罰款。
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提示,施工總承包單位不僅要依法開設、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還要妥善保存有關資料被查。在相關主管部門執法檢查施工總承包單位是否履行了該義務時,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相關資料的,將依法承擔不利后果。
來源: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高雅潔
通訊員:孫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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