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李雯)近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多部門印發《全省推廣“交房(地)即辦證”服務模式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到,2020年10月底前,各市自定試點區域,選擇符合條件的新增供地項目、新開盤交房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展“交房(地)即辦證”試點,形成成功案例。2020年12月份,各市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實現“交房(地)即辦證”月月有案例,逐步實現工作常態化。
全鏈條流程再造,實現交地即辦證
《方案》提到,以推進建設工程領域審批制度改革和推進優化財產登記為抓手,進一步推進流程再造和信息集成,充分運用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平臺,實行網上核稅繳稅,利用移動服務車、移動辦證設備、電子證照等技術和硬件,為有需求、提出申請的企業和群眾在交地、交房時即開展不動產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降低企業開辦成本,方便群眾辦事,做到住權和產權同步實現。
交地即辦證環節,將土地供應、不動產登記申請、地籍調查、審核登簿進行全鏈條流程再造,實現“交地即辦證”。
土地供應前準備階段,項目預審環節或建設用地供應環節開展土地勘測定界時,同步開展不動產地籍調查,預編不動產單元號,不動產地籍調查結果提前審核入庫。交地和辦證階段。企業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取得劃撥決定書)后,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待企業交齊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后,辦理交地手續時即可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利用“一網通辦”平臺,交房即辦證
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通過房屋預(銷)售合同網簽備案、綜合驗收備案、用地規劃房產測繪、稅費繳納、不動產登記進行全鏈條流程再造,開展“交房即辦證”。
新建商品房預售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交房即辦證”意向報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機構。預售時,房屋交易主管部門將合同網簽備案數據及時共享給不動產登記機構和水、電、氣、暖、網、有線電視等服務單位。不動產登記服務應延伸至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貸款銀行,在簽訂購房合同或貸款合同時,采集開發企業、銀行、購房人相關信息,共享網簽合同備案信息,依申請辦理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抵押預告登記。
商品房開發項目不動產首次登記階段,對擬施行“交房即辦證”的房地產項目,推行限時聯合驗收、綜合測繪、成果共享。測繪任務應提前安排,不動產登記地籍調查成果和房屋面積成果提前審核入庫,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分戶不動產首次登記提供條件。
在交房與不動產登記發證階段,辦理完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后,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提前將集中辦理交房安排告知至不動產登記、稅務部門,及辦理水、電、氣、暖、網、有線電視等開戶手續的機構。
在交房現場,可通過人員集中模式,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銀行等機構入駐,配備相關設備,購房人依次有序辦理交房手續、自愿提交登記申請、完成身份驗證、材料核驗、稅費繳納,現場領取不動產登記權電子證書,有條件的地方現場打印紙質證書。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達到法定交房條件后,利用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便民服務平臺,提前申請分戶不動產轉移登記,經網上審核,購房人完成繳稅(費)后,只需在集中交房現場或不動產登記大廳完成身份核驗,即可領取不動產權電子證書或紙質證書,逐步實現網上辦理常態化。另外,相關部門應聯動提供水、電、氣、暖、網絡、有線電視等開戶“一站式”服務。
開發企業應積極推進“交房即辦證”
方案提到,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稅務等部門加強協同配合,深化信息共享和結果互認;企業承擔應依法履行市場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建設、經營。堅持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群眾自愿,共同推進“交房(地)即辦證”實施。
房屋交易主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應依托市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數據信息共享,支撐相關部門業務辦理。推進不動產單元代碼“一碼關聯”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建房屋買賣合同(包括預售、現售)、抵押合同、完稅憑證、登記簿冊。探索實行預告登記轉本登記單方申請辦理模式;加大新建房屋買賣電子合同及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在公積金、銀行等機構應用。
《方案》強調,開發企業應自覺履行依法建設義務,嚴格履行合同,積極推進“交房即辦證”。當地相關主管部門應對積極參與并完成“交房即辦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及時公示予以激勵;對違法建設、違規交房、擅自增加或轉嫁應由企業承擔費用等行為,記入企業不良或嚴重不良信用信息;有關部門共享企業信用評價信息,實行聯合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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