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從根本上整改審計發現問題,避免屢審屢犯,市南區審計局把加強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作為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重要抓手,在健全完善審計整改機制、協同聯動跟蹤督查、構建審計成果運用機制等環節上形成了立體網絡,做好審計“后半篇文章”,打通審計“最后一公里”,在促進深化改革、規范管理、防范風險、標本兼治中實現審計效能最大化。
一是完善整改機制,壓實主體責任。局內部出臺《審計結論整改落實督辦制度》,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內部責任,實行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科長、組長四級負責制,實現閉環管理。區級層面以區委審委會名義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意見》,明確被審計部門單位是審計整改工作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負總責,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的思想。
二是深入分析原因,逐條對號銷賬。全面梳理十八大以來各級審計機關查出問題,分類建立整改臺賬,逐條逐項落實問題整改,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對未整改完成的事項,不搞“一刀切”,對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整改到位的及歷史遺留問題,逐條幫助分析原因,提出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的防范措施。
三是注重防微杜漸,發揮建設作用。發揮審計“經濟體檢”功能,做到既“治已病”,更注重“防未病”。圍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和捐贈款物、一次辦好及減稅降費等專項審計調查,分析研判被審計單位管理中存在的風險點、薄弱環節,督促邊審邊改,通過審計建議函督促相關部門單位排查風險、做好防范。同時,將“當下改”與“長久立”結合起來,對于苗頭性、普遍性問題,通過審計案例或審計專報等形式深入分析問題背后的體制機制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審計依據。(通訊員 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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