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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通報典型案例 涉及保健食品飲用桶裝水等

    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訊(記者 辛小麗) 8月6日,記者從青島市市場監督局獲悉,2019年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管系統以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為首要任務,針對食品藥品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在全市部署開展了專項整治。今年以來,繼續鞏固深化整治行動,將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治理、網絡餐飲、保健食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藥店、小診所等作為重點內容,深入開展排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全市共查辦食品藥品違法案件984件,罰沒款1125萬元,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食品藥品刑事案件38起?,F將五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青島魯豐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和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案

    2020年2月14日,根據群眾舉報,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青島魯豐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二層倉庫貨架上擺放19種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預包裝食品80盒(袋),銷售總額8597元,違法所得556元。經調查核實,該單位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2020年3月25日,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556元;沒收無中文標簽預包裝食品80盒;罰款人民幣5.5萬元。

    張某某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集體用餐配送活動案

    2020年5月20日,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食藥環偵大隊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張某某正在從事配餐活動,張某某現場提供不出允許其從事集體用餐配送活動的許可證明材料。執法人員對經營場所實施查封,現場監督其將配制好的盒飯予以銷毀,沒收違法所得2100元。2020年7月10日,即墨區市場監管局對張某某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經營2100元;罰款5.1萬元。

    鳳凰嶺礦泉水廠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桶裝飲用水生產活動案

    2020年5月17日,膠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膠州市鳳凰嶺礦泉水廠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取水許可證,但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桶裝飲用水,違法所得約300元。2020年6月30日,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膠州市鳳凰嶺礦泉水廠改正違法行為,同時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300元;罰款5萬元。

    朱記理療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食品案

    2020年 1月14日,萊西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萊西市朱記理療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貨架上放有待售的食品、保健食品,當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不能提供上述物品的供貨商資質以及食品檢驗合格證明。執法人員立即依法對上述食品予以扣押。2020年4月13日,萊西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86.6元;沒收扣押的物品;罰款人民幣5萬元。

    袁某某無證經營食品案

    2020年4月24日,嶗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內食品經營業戶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袁某某在未辦理營業執照與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位于嶗山區銀嶺路東側空地板房內從事餐飲服務(售賣快餐)和銷售預包裝食品。經查,經營所用原料均從正規渠道購進,經執法人員教育,當事人認識到錯誤行為,主動停止經營行為并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進行調查,至今未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鑒于以上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有關規定,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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